通知公告

关于评选表彰北京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发布单位:离退休工作部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3-04-10

全校各单位: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“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”的精神,扎实推进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》,进一步推动我校离退休工作的开展,总结工作经验,提高工作水平,更好地为离退休教职工服务,学校决定开展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、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先进集体:校本部各二级单位。

先进个人:校本部各单位离退休工作的分管领导以及专、兼职工作人员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先进集体条件:

1.认真贯彻执行离退休政策,全面落实老同志的政治、生活待遇,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,积极组织引导老同志在学校建设中发挥作用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
2.离退休工作制度完善,工作队伍政治、业务素质良好,能够优质、高效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3.工作深入,作风扎实,善于研究新情况、新问题,得到本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老同志的认可。

4.2011-2013年度,在离退休相关工作,如老有所为等先进评比中获得上级表彰的单位优先。

(二)先进个人条件:

1.热爱离退休工作,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。

2.熟悉离退休工作政策和业务,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,得到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的信任和肯定。

3.2011-2013年度,有离退休工作相关研究成果及论文发表者优先。

4.积极总结离退休工作经验、及时报送本单位离退休工作信息,并被选入学校《离退休工作简报》者优先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.递交材料。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应分别填写《北京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》、《北京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》(申报表见附件,其中主要事迹限1500-2000字),并于2013年5月10日前将申报表(一式2份)及其电子版报离退休工作部。离退休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单位限申报先进个人0-1名,离退休人数在200人(含)以上的单位限申报先进个人0-2名。

2.审核材料。离退休工作部组织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、院系党政负责人代表、工作人员代表、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成立评审委员会,审核评议各申报单位、申报个人材料。

3.评选审批。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6月组织答辩会,听取先进集体申报单位述职、答辩,并以匿名评审方式评选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。同时以匿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先进个人候选人(申报者不需答辩),报校长办公会审批。

四、表彰奖励

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候选名单通过学校审批后,于2013年秋季学期进行表彰,并以次年加拨活动经费的形式对先进集体的工作进行支持。

五、联系方式:

联 系 人:张? 刘怡

联系电话:62751315

电子邮箱:pkultx@pku.edu.cn


附件:

附表1:《北京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》.doc

附表2:《北京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》.doc



北京大学

2013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