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推荐“学习之星”“健康之星”和“乐为之星”的通知

发布单位:离退休工作部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4-17

关于向北京市教工委推荐离退休干部
“学习之星”“健康之星”和“乐为之星”的通知

全校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巩固老同志创先争优长效机制,北京市教工委近期拟开展北京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“学习之星”、“健康之星”和“乐为之星”评选活动。请全校各单位充分挖掘离退休老同志先进典型,认真研究推荐候选人参评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条件

(一) 基本条件

1、各单位推荐人选应为北京大学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教职员工;

2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,作风正派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;

3、在开展学习、促进身心健康、推进老有所为方面成效突出,事迹感人,影响广泛。

(二) “学习之星”推荐条件

主动践行“终身学习” 、“终身教育”理念,自觉制定和执行学习计划,坚持长期学习;注重政治理论学习,及时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;注重综合知识学习,结合生活、工作需要及时开展相关知识学习,不断丰富知识体系;注重学以致用,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、丰富生活、推动工作;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习教育活动,并在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;学习形式多样,学习效果明显。

(三) “健康之星”推荐条件

拥有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;宣传积极养老观念和健康生活理念;积极掌握学习基本健康知识和技能;心理健康,保持积极健康乐观的心态,看待问题客观,面对困难乐观,有良好的社会适应;身体健康合格或能够有效控制相关指标;积极参加健身活动,具有一定的才艺技能,在老同志健康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
(四) “乐为之星”推荐条件

能够充分发挥政治优势、经验优势、威望优势和学科专业优势,面向社会、面向教育、面向群众、面向基层为党和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;为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服务社会、文化传承创新做出积极贡献;为促进社会和谐、校园稳定、家庭和睦做出积极贡献。工作认真负责,奉献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强,事迹突出,影响广泛。

二、推荐要求

1、各单位认真对照评选条件,在广泛宣传发动、征求老同志意见的基础上,认真研究推荐“学习之星”、“健康之星”、“乐为之星”候选人,并填写《申报表》和事迹材料(2000字以内)一份,在2017年5月8日前,将事迹材料电子版、《申报表》及《推荐人选汇总表》发至huijun@pku.edu.cn

2、候选人推荐材料要真实可信、具体详实、重点突出。要重点介绍推荐人选的主要事迹和取得的工作实效。

三、评选表彰

我部将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汇总初评,并择优推荐至北京市教工委参加活动评选。

联系人:张慧君

联系电话:62755269

关于向北京市教工委推荐离退休干部“学习之星”“健康之星”“乐为之星”的通知.docx


北京大学离退休工作部

 2017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