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北京大学“老有所为”先进个人的通知

发布单位:离退休工作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4-04-24

全校各单位:

长期以来,我校离退休老同志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后,仍然坚持无私奉献,继续运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,在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方面发挥参与和推动作用,在关心大学生成长成才方面发挥示范和教育引领作用,在教辅事业中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,在北大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过程中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。他们既是北大历史的见证人,也是北大建设的奉献者,更是北大发展的宝贵财富。

为更好地传承他们的优良传统和崇高精神,树立新时期离退休老同志的先进形象,鼓励我校离退休教职工老有所为,更好地发挥老同志作用,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北京大学“老有所为”先进个人的评选、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北京大学离退休教职工。
   二、评选条件

离退休后仍然不断发挥自己的政治优势、经验优势和专业特长,关心学校发展,支持学校建设,长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、管理服务、思想政治教育、社会事业等各项工作,取得了突出的成就,为学校、为社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. 单位推荐(4月25日-5月23日)
   各单位积极挖掘先进典型,搜集组织推荐材料,统一推荐到离退休工作部。推荐材料包括:
   1) 《北京大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推荐表》(一式2份);
   2) 推荐对象事迹材料(1500-3000字),要求以第三人称撰写,重点描述该老同志离退休以后老有所为的先进事迹、以及取得的突出成就,主要事迹要突出重点,内容详实,生动感人;
   3) 推荐对象近期照片2-5幅(电子版),单张照片不小于1M。
   2. 材料提交(截至5月23日17:00之前)

各单位汇总材料,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pkultx@pku.edu.cn,同时将《北京大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推荐表》(一式2份)盖章后交至红六楼107室。单位推荐人选超过一位的,另附排序名单。

3. 评委审阅材料(5月26日-5月30日)

离退休工作部组织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、院系负责人代表、离退休工作人员代表、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成立评审委员会,审核评议推荐材料。

4. 投票评选(暂定6月5日)

评审委员会以匿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先进个人候选人,报校长办公会审批。

四、表彰奖励

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候选名单通过学校审批后,将于2014年秋季学期进行公开表彰,表彰大会时间另行通知。


联 系 人:张? 刘怡
   联系电话:62751315



北京大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推荐表.doc


北京大学离退休工作部
2014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