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评选2018年北京大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的通知

发布单位:离退休工作部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4-11

全校各单位: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进一步落实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的实施办法》,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教职工的独特优势,更好地传承他们的优良传统和崇高精神,展示新时代离退休老同志风采,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北京大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一、评选范围

北京大学事业编制离退休教职工。

   二、奖项设置

  此次评选活动设置“学习之星”、“健康之星”、“乐为之星”三类奖项,同一位被推荐人仅限申报一类奖项。

三、评选条件
  (一)基本条件:
  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,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  2.在坚定理想信念,发挥独特优势,展示阳光心态,体验美好生活,畅谈发展变化,辅助立德树人教育事业,继续参与科学研究与文化传承,服务公共社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,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,为民族伟大复兴献计出力。
  3.曾参加过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评选的老同志,若再次参评,须提交自2014年以来的主要事迹。
  (二)具体推荐条件:
  1.“学习之星”推荐条件
主动践行“终身学习” 、“终身教育”理念,坚持长期学习;注重政治理论学习,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;注重综合知识学习,不断丰富知识体系;注重学以致用,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、丰富生活,发挥作用,且成效显著;能够带动他人共同学习,并在相关领域有较大影响力。
  2.“健康之星”推荐条件
长期践行并主动宣传积极养老观念和健康生活理念;积极掌握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;具有积极健康乐观的心态,看待问题客观,面对困难乐观,有良好的社会适应性;能够带动他人一起健康养老,在老同志健康活动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。
  3.“乐为之星”推荐条件
能够充分发挥政治优势、经验优势、智慧优势、威望优势,为党和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,为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服务社会、文化传承创新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做出积极贡献,事迹突出,影响广泛。

  四、评选程序

  1.单位推荐(即日-5月25日)

各单位积极挖掘先进典型,认真研究推荐参评对象,于5月25日前将所有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pkultx@pku.edu.cn,同时将《北京大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推荐表》(一式2份)盖章后交至离退休工作部。推荐人选超过一位的单位,需附排序名单。

推荐材料包括:

 《北京大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推荐表》(一式2份);

 推荐对象事迹材料(1500-3000字),要求以第三人称撰写,重点描述该老同志离退休后老有所为的先进事迹、以及取得的突出成就,主要事迹要突出重点,内容详实,生动感人;

  推荐对象近期照片2幅(电子版),单张照片不小于1M。

  2.评委会评选(6月初)
  根据《北京大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,离退休工作部组织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、院系负责人代表、离退休工作人员代表、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成立评审委员会,审核评议推荐材料,评选出先进个人各类奖项候选人,报校长办公会审批。

五、表彰奖励

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候选名单通过学校审批后,将于2018年秋季学期进行表彰,相关事宜另行通知。

联 系 人:张昉 刘怡

联系电话:62751315

北京大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推荐表 .docx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离退休工作部

2018年4月4日